各考生: 现就门头沟区二〇一三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审查时间 2013年4月9日9点至17点。 二、审查地点 报考卫生系统的考生,资格审查地点在门头沟区卫生局北二楼会议室(门头沟新桥南大街9号); 报考教育系统及其他事业单位的考生,资格审查地点在门头沟区教委南楼二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67号)。 三、审查材料 资格审查须由报名者本人到现场进行,须携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准确、并有本人在诚信承诺上签字的《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为《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从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四或六级英语证书、获奖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北京市2013年合同期满村官报考,须携带所在区县村官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5.报考有相关工作年限要求岗位的考生,须提交原工作单位开具的相关工作年限证明一份。 证明材料具体内容应包括:“考生姓名(某某同志),工作起止时间(于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工作单位(于某单位),工作种类及内容(从事何种工作),特此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专用章。
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