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财政厅下属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参与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共2家。招聘单位简要情况如下: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服务中心系省财政厅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主要承担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日常管理、服务和监督工作。 浙江财政后勤服务中心系省财政厅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县处级,主要负责省财政厅机关内部文件、资料的文印、会议服务、办公用品的领发等后勤保障工作以及机关办公大楼内部工程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省财政厅直属2家事业单位本次公开招聘5个岗位共6人。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浙江省财政厅下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应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和笔试工作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实施,其他环节工作由我单位自行组织。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4月19日9:00—4月27日16:00。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4月19日9:00—4月28日24:00。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者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复审。 3、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4月19日9:00—4月30日24:00,通过网上初审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并缴费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人数的5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4、准考证打印。已缴费人员在2013年5月15日—5月17日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 1、笔试 时间定在2013年5月18日,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为 《综合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各岗位按照招聘人数1:6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和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以及资格复审相关安排,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一周内在网上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测评要素包括岗位认知、适应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递补人员。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发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财政厅门户网站(www.zjczt.gov.cn,政务公开/通知通告);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1、省财政厅(人事处):0571—87058409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服务中心电话:0571—85179693(蓝红伟) 浙江财政后勤服务中心电话:0571—87055798(包启东) 浙江省财政厅 201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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