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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西自治州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简章

来源:湘西人力资源网时间:2013-04-07 11:07考德上教育V

湖南省湘西自治州2013年事业单位

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湘西自治州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湘西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加快富民强州步伐,根据《湘西自治州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暂行规定(试行)》(州发[2010]27号),州委、州政府决定,2013年面向全国公开选拔203名高学历优秀人才安排到州、县市事业单位(含教育、卫生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

(三)热爱湘西,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四)具有普通高校特别是全国“985工程”、“211工程”大学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学历学位的研究生(含湘西自治州“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毕业生),州内在编人员不列入选拔范围;

(五)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对急需紧缺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符合选拔岗位所需的相关要求。招考岗位“其他条件”中“限湘西自治州户籍”的,报考人员应具有湘西自治州行政区域内的户口,或公告发布之日其父母户口在该行政区域内且本人原户口在该行政区域内。

(七)身体健康,符合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选拔岗位

见《湖南省湘西自治州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2)及《湖南省湘西自治州2013年教育医卫类单位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3)。

三、选拔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5日至5月2日(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两种方式。

(1)现场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到湘西自治州委组织部人才科(湖南省吉首市人民中路5号州委办公楼三楼)报名。

(2)电子邮件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发送至js8561837@163.com,并在报名截止前拨打电话0743—8561837确认,领取准考证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报名登记表(贴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原件。

《报名登记表》可到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xz.gov.cn)、湘西红星网(http://www.xxredstar.net)、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xxz.gov.cn)公布的本简章附件中下载。

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所报考岗位因未达到开考比例不开考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州外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供单位相关证明。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凭学校证明材料报名,参加相应考试程序应试,但进入考察程序时必须提交相应学历学位证原件,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3、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州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登记表》中真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报名登记表》信息填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人员在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简章及相关岗位各项报考条件,选择报考本人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截止后审查发现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二)考试

1、事业单位公开选拔博士、硕士研究生只进行面试。面试由州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程序规定要求组织命题,主要测试应试者在能力素质、专业知识运用、个性特征等方面与选拔岗位适应程度,由州、县市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级组织实施。

2、教育、医卫类单位公开选拔博士、硕士研究生考试由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用人单位单独实施。

3、同一岗位根据1:3确定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对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是否开考,由州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体检

按照同一岗位计划招录人数,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该选拔岗位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州、县市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级组织实施。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对象的考察,由州、县市组织、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分级组织实施,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该选拔岗位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审批

考察合格者即为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面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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