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暨同济大学附属第十人民医院),创建于1910年,1993年成为卫生部首批“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已拥有卫生部临床重点学科2个(消化疾病和临床护理),上海市重点学科4个,合作共建国家教育部“心律失常分子遗传重点实验室”,硕士点、博士点30余个。拥有包括国家级百千万人才、上海市领军人才、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上海市曙光计划、上海市启明星计划等各类人才多名。医院连续9届获“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曾获全国优质服务“百佳医院”称号,连年社会满意度调查名列全市前茅。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 一、 招聘岗位及职数: 医师岗位,职数115名,其中高级职称25名,中初级职称90名; 医技岗位,职数75名,其中高级职称15名,中初级职称60名; 护理岗位,职数100名; 卫生管理岗位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职数10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负责日常医疗、医技、护理及相关管理工作。如,要求医疗、医技人员在科主任和主任(副主任)医师的指导下,负责完成本专业规定范围内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能正确对待病人的合理要求。参加值班、会诊、出诊工作,严格执行《值班、交接班制度》,定期参加门(急)诊工作等相关业务。要求护理人员在护理部主任、护士长的领导和科主任的业务指导下,根据护理部对全院护理工作质量标准、工作计划,结合本科情况制订本科护理计划,并组织实施。要求管理工作人员在院长、科室领导的指导下,根据工作政策、制度和有关规定负责完成岗位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 2.1 医师:医学研究生学历,具有医师资格证书,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科研能力,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硕博导优先考虑。 2.2医技人员:医疗技术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持有技士资格证书,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2.3 护理人员:护理大专以上学历,持有护士执业证书,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2.4卫生管理人员:卫生事业管理本科以上学历,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人力资源处。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 2、资格审查 人力资源处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及相关考试。 3、笔试和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笔试名单。笔试由单位组织或委托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等有关单位或部门组织,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4、身体检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到本院(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邮 箱:rsk1080@163.com 联系电话:66301080 联系地址:上海市延长中路301号 邮政编码:200072 监督电话:66301001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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