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组织实施2013年上半年赣州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全市1127个岗位,共招聘工作人员1995名。聘用人员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正式人员待遇。 一、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5年内不得录用或者聘用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专业及其他条件 详见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其中未特别注明的岗位年龄统一为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如“2年以上”指工作时间满2周年,或报考时仍在工作岗位,计算至2013年6月30日时可满2周年);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均指最低条件(含本条件);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2013届毕业生具有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可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2日上午9:00—4月6日下午17:30。报名网站为赣州人事考试网(www.0797pta.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网上报名步骤如下: (一)网上注册。报考人员登录赣州人事考试网,点击“赣州市201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入口”,如实填写《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上传本人近期(半年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并记下系统生成的报名序号(报考人员报名序号及身份证号码将作为本人的登录标识),提交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进入网上照片审查等待队列。网上照片审查通过后,需打印《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备面试资格审查用)。岗位专业条件与考生所学专业是否相符,以《综合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试行)》(见招聘公告附件4)的规定为准,该《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可对应《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职高专专业目录》规定(该3个《目录》考生可上网搜索)。报考实行诚信报名,网上报名时只审核照片,不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请勿报考,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网上缴费。完成网上注册、照片审查的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后,可使用身份证号码及报名序号登录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缴费或缴费不成功的报考人员,报名无效。笔试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1]2672号文件规定每人100元。 (三)网上改报。对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于4月9日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赣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布。凡因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4月10日上午9:00—下午17:30重新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并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一次。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可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章贡区文明大道105号人事大厦二楼)退费。改报期间不接受考生报名注册。 (四)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缴费流程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4月22日上午9:00—26日下午17:30)登录赣州市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三、笔试 (一)笔试时间:4月27日上午9:00—11:30进行公共科目笔试。 (二)笔试地点:设在赣州市章贡区,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三)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基础知识、科技知识、时事、赣州市情等)及申论两个科目(合并为一张试卷),不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内容全为客观题,考生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申论全为主观题,考生用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在考卷上作答。笔试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公共科目笔试(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面试分数各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公告中注明的特殊岗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成绩占总成绩70%。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于5月6日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赣州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 (四)其他事项。如某职位报考人数虽达到开考比例,但因笔试缺考、考生作弊取消成绩、面试前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以规定时间未参加资格审查领取面试准考证为依据)致某职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使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到1:3;如无人递补或递补后仍达不到1:3的,则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全部入闱面试。因上述情况入闱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所有考生面试有效成绩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考核环节。报考特殊岗位的,如因面试前资格审查不合格致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1:3但能达到1:2的,可以开考。特殊岗位面试后,如因缺考、面试作弊致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有效人数达不到1:3,如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形成竞争的,按面试及笔试总分高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不能形成竞争的(即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其笔试成绩须不低于全市其他特殊岗位正常拟聘用人员的笔试有效成绩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考核环节。仅参加了笔试或面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四、面试 一般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特殊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不同岗位分值权重计算比例计入总成绩。 (一)特殊岗位面试 鉴于部分岗位的特殊性,根据有关规定,寻乌县广电新闻中心播音岗位、于都县广电新闻中心播音主持岗位(1)、播音主持岗位(2)、大余县广电新闻中心播音主持岗位、上犹县广播电视台男播音员岗位、南康市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1)、播音主持岗位(2)、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纪念馆讲解员岗位、宁都县少儿体校体育教练岗位、赣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中药检验岗位、药品检验岗位、食品检验岗位(1)、食品检验岗位(2)、赣州市园林局吊车司机岗位、赣州和谐钟塔公园管理所塔钟管理维护岗位、赣州市群艺馆音乐创作及制作岗位、赣州市美术馆创作室(1)、创作室(2)岗位、赣州南方美术学校艺术管理岗位、赣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女性讲解员岗位、赣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美术教师岗位(以下简称特殊岗位),先进行面试、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入闱笔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前款第(四)项“其他事项”规定处理。 特殊岗位面试时间为4月18日。特殊岗位考生面试前,需于4月15日9:00—16日17:30间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并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准考证。审查所需材料与一般岗位面试前资格审查相同。资格审查地点见公告附件(3)。 特殊岗位面试费,按赣发改收费字[2011]2672号文件规定每人50元。面试后未入闱笔试的考生可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退回笔试报名费。 (二)一般岗位结构化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前款第(四)项“其他事项”规定处理。结构化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前资格审查 (1)入闱面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见招聘公告附件3),现场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负责。面试入闱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考生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4张。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审查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下列人员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学习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报到证或人事档案存放部门的证明[须注明是否为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正式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1]2672号文件规定,由招聘单位所属人社部门收取面试费每人50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2)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放弃及取消资格的岗位,按本方案“笔试”规定中第4款“其他事项”的规定处理。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一般岗位取笔试高分者,特殊岗位取面试高分者。 2、体检按用人单位人事隶属关系由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分别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 3、考核由市、县(市、区)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核方式进行,考核结果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4、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核等原因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批复文件,县(市、区)人社局、市直有关单位填写《赣州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报市人社局审核盖章后办理聘用、人事代理等相关手续。捆绑招聘的岗位按拟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自主选岗,总成绩相同的则由笔试高分者先选。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公开招聘工作由市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 八、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97-8392189 考务咨询电话:0797-8179899 监督举报电话:0797-8392289 九、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 赣州市2013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 诚信报考说明.doc 附件3: 赣州市201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时间安排表.doc 附件4: 综合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doc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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