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我校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 (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三)热爱教育、卫生事业,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好; (四)年龄要求:各岗位的年龄、专业等要求见岗位表。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系指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计划 2013年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经市编委会批准的招聘计划共12名,具体岗位如下:
以上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办理备案登记。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与审批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应聘者须按招聘方案公布的时间和地点,持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经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当场审核后退回)、近期正面免冠1寸同底照片3张,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