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需求,现将我局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简介 北京市中医药对外交流与技术合作中心,成立于2001年3月,为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所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北京市中医药方面对外交流与合作的事务性工作;收集国内外及台港澳地区有关中医药方面的学术信息,开展有关咨询服务工作;负责中医药方面的对外宣传工作,主办或承办有关国际会议和展览会。 二、招聘岗位简介 中医药对外交流项目岗1人。分管工作:中医药传统文化基地建设的申报与管理;中医药国际交流项目的管理;中医药国际服务贸易项目的管理。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热爱中医药事业,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北京市户口。 (五)35周岁以下。 (六)中医学或中医药类相关专业毕业(中医药对外交流专业优先考虑);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英语六级以上;具有较强的沟通与组织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 请应聘者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以“应聘----(姓名)”为电子邮件名称,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2、报名时间: 截止到2013年4月2日。 五、考试安排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聘用 按照考试成绩,由招聘单位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北京中医药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联系人:刘 楠 联系电话:83970060 电子邮件:liunan@bjhb.gov.cn 附件:中医局事业单位报名表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201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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