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与发展需要,经主管部门批准,拟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名(见招聘计划)。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相关通知要求,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具有团队合作及吃苦奉献精神。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具备在高校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四)新进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五)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六)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之本公告发布日起至2013年4月15日下午6时前。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直接到学校报名或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至人事处邮箱(LCECrenshichu@126.COM)报名。 (三)报名地点:临沧市临翔区学府路2号 临沧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邮编为677000)。 (四)报名所需材料 应届毕业生递交《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在职人员递交本人申请、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及代表性业绩成果(学术论文及被引用情况、项目、专利、专著、获奖等)等相关证明材料报名。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学校根据应聘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将以电话方式告知。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核查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核办法 (一)符合岗位条件、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可参加考核,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硕士及以下学历人员须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知识,不指定教材。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递减岗位数。对特殊紧缺专业达不到1:3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方法,满分为100分。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拟任工作岗位的专业知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或博士研究生可直接进入面试考核。 考核的综合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的50%(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副高以上职称人员或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情况,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综合成绩排序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公示 根据考试、面试及体检等情况,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学校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待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报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与学校签订正式就业协议,确立人事关系,办理有关手续。 凡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所在部门考核,考核合格者,学校予以正式聘用。经考核认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需要的,取消聘用。 不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资料与档案不一致者,视为违约,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八、待遇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学校按照国家有关的人事政策,纳入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详见学校《关于教师高层次人才培养(暂行)规定》(网址:http://www.lcnc.cn/rsc/list.asp?lmid=2)。 九、纪检监督 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学校纪检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83-8882027 联系人:施老师。 十、未尽事宜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云南临沧市临翔区学府路2号云南临沧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邮编:677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