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直11个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经公布。根据公开招聘方案的规定,为确保招聘工作坚持竞争、公开、择优的原则,经招聘领导组研究,面试阶段工作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参加面试及合格人员的确定 1、参加面试人员的确定。依专业岗位排序,按1:3的比例且笔试成绩达到及格分数线(60分)的人员;未达1:3比例的,笔试成绩及格以上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合格人员的确定。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的成绩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确定为面试合格人员。 面试合格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二、参加面试人员的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3月23日上午8:00至24日下午6:00。 2、资格复审地点:山西师大临汾学院 3、所需有效证件: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籍证明、资格证和现工作单位允许报考证明;招聘单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留存复印件。 4、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形成的缺额依次递补。 三、因空缺取消的岗位名额
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