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计生工作力量,经研究,长沙市望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决定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及计划 面向全市,选调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选调计划为2名。 三、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团结同志,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奉献精神强; 2、在职在编,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 3、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4、在公务员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3月15日(星期五)至3月16日(星期六)。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超过报名时间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为长沙市望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长沙市望城区郭亮路403号 四楼会议室)。 3、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由当地档案管理部门盖章)和个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2张,连同《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到望城区计生局报名。《报名登记表》现场领取,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4、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若选调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5的比例,则相应减少选调名额。 (二)考试 笔试为100分,公共知识和写作各占50分,时间定于3月23日(星期六)。 参加笔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初定于3月24日(星期天)下午。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依次排名,按选调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在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公布。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可进行二次。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考察工作意见》和有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由望城区计生局研究确定拟调对象,并将结果公示7天,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开选调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商调手续。 选调过程由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联 系 人: 戴波 联系电话:15367800966 监督电话:88080167 88078009 长沙市望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长沙市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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