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州人事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州人发〔2006〕10号)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职位见《凯里市2013年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为做好本次专项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州户籍或生源的应、往届中专(中师、技校、职高、高中)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具体条件以职位表为准),其中中专(中师、技校、职高、高中)学历报考者仅限凯里市户籍或生源。 2、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曾在黔东南州服务期满一个聘期及以上或现仍在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此4类人员以下简称“四项目”人员)户籍不限。 3、部分职位仅定向招考聘用2013年3月5日以前担任本市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村干,且截止报名时仍在职的基层工作人员。 4、部分职位仅定向招考聘用由省级以上统一选派曾在凯里市服务期满一个聘期及以上或现仍在服务的“四项目”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5年3月5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8年3月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3年3月5日以后出生)。 4、村干报考人员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3年3月5日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6、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招聘职位所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至本次报名时止已签约或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4、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5、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时间及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3年3月5日—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大十字鸿祺宾馆五楼)。 (二)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2013年3月14日至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持报名收费发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到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大十字鸿祺宾馆五楼)领取准考证,未按时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2013年3月16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组织形式 报名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二)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资格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州(市)生源现户籍不在本州(市)的,须提供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系由我州(市)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户口薄上可以反映系本州(市)户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户口簿)。 4、现仍在服务期内的“四项目”人员须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报名;服务期满的“四项目”人员须持服务期满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村干报考人员须持当地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2013年3月5日前任职材料、目前仍在职材料、推荐报名材料及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