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更广泛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有关规定,合肥市201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合肥市2013年上半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人、各区城管执法大队公开招聘40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见《合肥市201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招聘对象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如“25周岁以下”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方式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程序为: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成绩合成、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核准聘用。 (一)网上报名 1、考生登陆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3年3月8日9:00至3月14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3月15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 3月18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时间为3月19日8:00~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4、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3月26日至3月29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根据岗位类别分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或《申论》)两门(成绩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A类岗位考《综合知识1》,B类岗位考《综合知识2》。《综合知识1》内容主要包括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满分100分;《综合知识2》内容主要包括教育类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教师道德素养,满分100分。《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岗位应知应会专业知识,满分100分;《申论》满分100分。其中A类岗位《综合知识1》和《专业知识》(或《申论》)按3:7合成后总分100分。笔试(合成)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5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岗位的考生成绩须达到45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时间:2013年3月30日下午。 13:30~ 15:00 《综合知识》 15:30 ~17:30 《专业知识》(或《申论》) 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3、笔试结束后10天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经查分环节后,依据笔试(合成)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详见岗位表)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A类岗位按《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相同的,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B类、C类岗位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三)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笔试(合成)成绩并列,A类岗位按《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相同的,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B类、C类岗位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