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告各位考生: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安排,现将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3年3月9日(星期六)10:00(北京时间) 面试地点:新疆幼儿师范学校 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3年3月7日—3月8日 面试准考证领取地点:乌鲁木齐市胜利路229号 自治区教育厅714办公室 二、面试有关要求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各岗位面试顺序现场抽签决定。面试统一使用汉语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一)新疆幼儿师范学校岗位 1、面试形式:报考人员须按报考岗位学科准备三个不同的教学内容,由面试考官在面试考场内抽取其中一个进行试讲(各岗位试讲内容按中等专业学校教育教学内容准备,考生可从新疆幼儿师范学校各学科现用教材<附后>或中等专业学校同类教材中选择试讲内容)。试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试讲结束后进行答辩,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音乐(含舞蹈)、体育、美术、计算机(含电化教育)学科报考人员除进行试讲外,还需现场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测试项目如下: 音乐(钢琴、手风琴):1.乐曲演奏:完成一首8级以上(含8级)的钢琴(手风琴)作品;2.即兴伴奏。 舞蹈:1.舞蹈创编;2.准备两个民族民间舞蹈组合(音乐自备)。 体育:1.竞技健美操规定套路;2.全民健身系列;3.自编成套动作(可从竞技健美操、啦啦操、街舞中任选一项,2-3分钟,伴奏音乐自备)。 美术:1、场景速写;2、书法。 计算机(含电化教育):现场创作一个数字故事,故事时长5分钟。 2、面试评分。面试总分值为100分,试讲占80分,答辩占20分。音(含舞蹈)、体、美、计算机(含电化教育)学科试讲占40分,专业技能测试占40分,答辩20分,总分仍为100分。 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 (二)内学办、机关服务中心岗位 面试参照公务员面试的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三、其它要求 考生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驾照等)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面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迟到考生责任自负。按照岗位抽签顺序依次进入考场考试,面试结束后返回休息室等候,同一岗位结束后公布该岗位面试人员成绩。候考期间,应保持安静,各自进行备考,不得交头接耳讨论与考试有关的问题。面试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存储工具等电子产品,如有携带,自觉交候考室工作人员保管,考试结束后返还。 附件:新疆幼儿师范学校现有学科及教材使用情况
201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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