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县城建系统现有专业技术人员已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选调专业技术人员13名。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职位 见《南昌县城建系统选调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三、报名参选人员条件: 1、符合专业要求(详见职位表),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或大专毕业且工作三年以上; 2、年龄在 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必须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4、在单位表现良好,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本科以上毕业工作不满三年者每年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此次选调: 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因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等工作被“一票否决”的。 四、选调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间:2013年3月 4日—3月12日(上班时间) 地点: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科 报名要求: (1)报名前填写《南昌县城建系统选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份。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审查,同时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和年度考核情况证明以及同意报考的证明; (3)准备近期照片2张(一张贴于报名表贴照片处,一张粘于报名表右上角); (外地考生可先通过传真资料报名,考试前再现场确认报名资格。传真电话:0791—85712186) (二)选调办法: 采取笔试(闭卷)的方式(不面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开考比例暂定为1;3(根据报名情况需要调整开考比例另行公告)。 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顺序,各职位按拟选调人数加一人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方式另行公告),考察由县人保局会同县城建局进行,考试成绩与考察得分(均为百分制)分别占总成绩的70%和30%。 公示: 根据总成绩排名顺序确定拟选调人选,进行不低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未通过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 4、办理调动: 公示结束后,用人单位凭政府抄告单为入选人员办理调动相关手续,按照岗位要求和入选对象的编制情况对应调入机关或事业单位。 五、其他 选调工作接受县纪委第三纪工委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电话为:0791-85731370(第三纪工委)、0791-85712813(人保局)。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选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本方案由南昌县人保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9185712813)。未尽事宜由南昌县人保局决定并另行公告。 附: 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