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浙江省文化厅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主要承担全省地上、地下文物的保护和研究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2个岗位共4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一)招聘条件
1、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招聘岗位表》);
2、年龄一般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1982年2月2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
3、具有相关专业理论系统学习和研究基础。除“985”高校、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毕业生外,一般要求在相关领域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性研究论文;
4、有关岗位均需长期在野外艰苦环境工作,因此原则上不接受女性应聘。考古岗位中陶瓷考古方向的应聘者还须具备水下考古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或留学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就业协议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但应于2013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2、身体条件。考古岗位对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明确标准以外的身体条件要求,以招聘单位解释为准。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2月20日期间,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材料以电子格式、扫描件打包形式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lmyczy@163.com,逾期者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材料:(1)个人简历;(2)能反映个人能力和水平的相关电子材料(如个人作品、论文报告等);(3)各学历阶段学业成绩单(需加盖学校公章)扫描件;(4)各相关获奖荣誉证书扫描件。
3、报名注意事项:(1)报名电子邮件主题和报名材料压缩文件名称必须明确改写成“应聘专业+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2013应届生(或社会人员)”;(2)报名材料必须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到上述指定邮箱;(3)邮件正文还应简要写明个人经历及联系方式。
4、资格初审。我所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及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各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应不低于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初定于2013年2月下旬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安排另行公告。
笔试主要考测应聘者专业理论素质和相关业务能力。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并电话通知有关人员。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按岗位分别确定,一般包括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名单。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