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测时间:2023年3月26日(星期日) 资格复审:2023年3月28日-30日 根据《山西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晋城市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人选 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和公安机关职位的考生,按规定需进行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的5倍确定(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有达线人数确定)。 体能测评人选名单见附件1。 (二)报到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3月26日(星期日)上午7:00 地点:晋城市体育场(晋城市城区凤台东街426号)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规定执行,具体项目为: 男子: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跑; 女子: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800米跑。 在执行过程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见附件2,体能测评实施规则见附件3。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凡迟到15分钟(即上午7:15)以上者视为自动放弃。请提前了解交通状况,熟悉出行路线。 2.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测评期间不得请假离开测评场地,不得泄露个人姓名,不准携带手机、蓝牙耳机、智能手环等带有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测评场地,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资格。 3.体能测评不安排复测、补测,考生不得在测评前或测评时以身体不适或其他理由提出缓测。因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过程中感觉身体不适的,考生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或继续参加体能测评。因自身身体原因或违反测评规则所造成的意外情况,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考前须自行熟悉体能测评项目、规则和注意事项,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10米×4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体能测评当天自备防寒防雨物品、运动衣、运动鞋,禁止穿带钉跑鞋。 5.体能测评成绩及拟面试人选名单当日现场公布。 6.如因天气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体能测评工作不能如期举行,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需要对拟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确定拟面试人选 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拟面试人选名单见附件4。 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和公安机关职位的,从体能测评合格人选中,按照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如体能测评合格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和公安机关职位的拟面试人选,以体能测评当日公布的名单为准。 (二)资格复审安排 1.时间:2023年3月28日—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地点:阳光丽呈酒店(晋城市城区泽州路568号)(详见店内指示牌) 3.须提供的材料 拟面试人选须按照《山西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资格复审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应证件(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见附件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6。 4.注意事项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及相关要求请考生随时关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发布的公告。 咨询电话: 法院系统:0356-3015118 检察院系统:0356-2060398 其他职位:0356-2122332
中共晋城市委组织部
2023年3月22日
附件1:体能测评人选名单 附件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附件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附件4:拟面试人选名单(不含体能测评人选) 附件5: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附件6: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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