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能测试:2023年3月23日 资格复审:2023年3月29日-30日 根据《山西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将吕梁市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人选 报考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和公安机关职位的,按规定需进行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的5倍确定(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有达线人数确定)。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及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报到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3月23日 上午:7:30前报到 下午:14:00前报到 地点:吕梁市第一中学(黄冈中学吕梁学校)(方山县大武镇临安路纬十四交叉口)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项目为: 男子: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 女子: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800米跑。 在执行过程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体能测评实施规则见附件2。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凡迟到15分钟(即上午7:45,下午14:15)以上者视为自动放弃。请提前了解交通状况,熟悉出行路线。 2.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纪律,测评期间不得请假离开测评场地,不得泄露个人姓名,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测评场地,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资格。 3.体能测评不安排复测、补测,考生也不得在体能测评前或测评时以身体不适及其它理由提出缓测。因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过程中感觉身体不适的,考生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或继续参加体能测评,因自身身体原因或违反测评规则所造成的意外情况,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考前须自行熟悉体能测评项目、规则和注意事项,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10米×4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体能测评当天自备防寒防雨物品、运动衣、运动鞋,禁止穿带钉跑鞋。 5.体能测评成绩及拟面试人选名单当日现场公布。 二、资格复审 根据《山西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面试前需对拟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确定拟面试人选 拟面试人选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拟面试人选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见附件3、附件4。 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和公安机关职位人选从体能测评合格人选中,按照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体能测评合格人数未达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和公安机关职位的拟面试人选,以体能测评当日公布的名单为准。 (二)资格复审 1.时间:2023年3月29日-30日 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8:00 2.地点: 报考吕梁市法院系统的考生到东方百合大酒店703房间(离石区龙凤南大街莲花新区84号)参加资格复审。 报考吕梁市检察院系统的考生到吕梁市人民检察院主楼五楼会议室(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南大街108号)参加资格复审。 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到吕梁人才港(吕梁市离石区龙山路172号)参加资格复审。 注:请考生严格按照资格复审时间安排参加审核,以免造成人多拥挤、影响复审效率。 3.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人员需按照《山西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关于拟面试人选资格复审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应证件(证明)材料,详见附件5、附件6。 4.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及后续各环节工作请考生随时关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发布的公告。 咨询电话: 法院系统:0358-8425067 检察院系统:0358-8210713 其他职位:0358-8228589 附件1: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 附件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及实施规则 附件3:拟面试人选名单(不含体能测评人员) 附件4:资格复审时间安排 附件5: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附件6: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中共吕梁市委组织部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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