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树立重视基层的用人导向,加强党政干部队伍源头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和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的有关文件精神,我省今年将开展选调生工作,选调一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县乡机关工作。山西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net/sxgwy/)外派采编组记者为大家整理汇总相关的招聘信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数量 2015年全省计划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178名,其中:普通高校2015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118名(不含委培、定向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6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 二、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报考资格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高校应届毕业生 1、政治素质好,有政治使命感和远大抱负,服从组织分配;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学习成绩优良,按时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4、在校期间须获得过院系及以上奖励或担任过班级及以上学生干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截至2015年6月30日,年满18周岁,大学本科不超过25周岁,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 (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山西省2013年及以前选聘,表现优秀、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1、政治素质好,有政治使命感和远大抱负,服从组织分配;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4、山西省户籍、服务地在山西省或山西省生源;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截至2015年6月30日,年龄不超过30周岁。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相应地区。 有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 (一)组织推荐 应届毕业生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院(系)党组织按照选调条件和个人表现情况,向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提出推荐对象,填写《山西省从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招录选调生推荐表》。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核实有关材料,根据选调条件对推荐对象相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确定推荐对象,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个人写出书面申请,由服务项目所在的县级业务主管部门按照选调条件和个人表现情况确定推荐对象,填写《山西省从优秀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招录选调生推荐表》。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对推荐对象相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由当地县级民政部门根据选调条件确定推荐对象,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