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4年山西省公安厅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的有关要求,2014年山西省公安厅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定于2014年7月8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按照报考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人数的5倍确定(不足5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附后。(见附件1) 二、报到时间、地点 时间: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7时前集中。 地点:太原市万柏林区体育场(和平北路和新华街交叉口西北角,太原市61中学校东面)。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为: 男子: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女子: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3年7月8日以后出生)的执行“30岁(含)以下”标准,年龄在31周岁以上(即1983年7月7日以前出生)的执行“31岁(含)以上”标准。 在执行过程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实施规则附后。(见附件2)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请认真核对网上公告的参加体能测评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凡迟到30分钟以上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测评期间不得请假离开测评场地,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测评场地,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 (三)本次体能测评不安排复测、补测,考生也不得在体能测评时以身体不适或其它理由提出缓测。 (四)考生自备运动衣、运动鞋,禁止穿跑鞋。 (五)体能测评成绩于结束后张榜公布。 (六)如因天气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体能测评工作不能如期进行,以山西人事考试网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体能测评结束后,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请考生随时关注山西人事考试网上的通知。 联系电话:0351—3659105 附件: 1、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山西省公安厅政治部 201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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