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行政机关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临汾市公安机关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定于2013年7月9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按照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人数的5倍确定(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有达线人数确定),具体人员名单附后。 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7月9日 地点:朔州市体育运动学校(朔州职业技术学院院内)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实施规则附后。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务于2013年7月9日上午9:0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朔州市体育运动学校报到,迟到30分钟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体能测评期间不得擅自离开测评场地,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测评场地,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测评资格。 (三)参加体能测评考生考前须自行熟悉测评项目和规则,加强锻炼,注意休息,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体能测评当天自备运动衣和运动鞋,禁止穿跑鞋。 (四)因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须在体能测评前提出,否则因参加体能测评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在体能测评过程中,考生本人感觉身体不适的,可随时退出体能测评,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本次体能测评不安排复测、补测,考生也不得在测评前、测评时以身体不适为由提出缓测。其中,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七)体能测评结果当日现场公布。 咨询电话:0349—2288388 0349—2169058 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3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