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行政机关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运城市行政机关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定于2013年7月2日—5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公安类职位从体能测评合格人选中按照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如体能测评合格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2年7月2日—5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各职位资格复审时间安排及人员名单见附件一。 (二)地点: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二楼会议室(运城市中银大道19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 1、笔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口簿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所学专业证明); 5、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明为本单位职工,同意报考),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存放机构); 6、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考生,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二)。其中服务地考核意见栏,由所在地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分别盖章;派出部门意见栏,应由市以上的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其中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8、国家统一招生的2011年、201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报考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职位,需由上述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材料(证明)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 2、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请与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试录用科联系。联系电话:0359-2223266 18735987290 4、面试时间请考生随时关注山西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