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交通警察总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2013年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交通警察总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考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人选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考职位录用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名单见附件1)。 二、考察时间 考核和政审工作从2013年6月7日开始。 三、考察方式 本次考察工作由省公安厅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及其社会关系进行实地考察。 参加考察的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2013年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交通警察总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考察表》(见附件2),本人填写个人信息后等候考察组电话通知。 四、有关要求 (一)考察实行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如发现故意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行为要立即取消考生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 (二)考生如联系方式发生变动请向省公安厅政治部说明,联系电话:0351-3659106。 山西省公安厅政治部 2013年6月6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