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资格准入、技能考评、择优录用、合同管理”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幼儿教师9名。 三、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幼教事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没有刑事犯罪和党纪政纪处分等不良记录。 2、具有我市户籍,35岁以下,国家计划内的大、中专毕业生,并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和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证书(含二级甲等)。 四、工资待遇 幼儿教师试用期月工资1000元(含国家法定假期),试用期一年,期满签订合同后工资1200元。 五、报名办法 1、凡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照3张。 2、报名地点:高平市人才中心。 3、报名时间:2013年5月6日至5月8日。 4、咨询电话:2238611 3232900 六、录用程序 1、教学技能考评。考评采用讲课和专业技能测评方式分别进行。考评按百分制计分,其中讲课分值70分,专业技能分值30分。讲课内容为幼儿中班下册教材,按社会、语言、科学、艺术、健康五大领域、由考生自选一类,每个领域三套试题,考生随机抽取一套进行讲课。技能测评内容为钢琴、舞蹈、唱歌三项技能,每项技能分值各占10分。 2、体检。教学技能考评成绩以60分为低线,按考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3、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违法违纪和道德品德调查。 4、补录原则。对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造成的缺额,按考评成绩顺次递补。对因规模扩大造成的缺额,同样实行顺次递补。 教学技能考评、体检的时间、地点由联系人另行通知。 七、媒体公示 按照录用程序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八、合同管理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双方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试用期满,按照合同条款,对录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除合同。 九、纪律监督 为了加强对招聘工作的有效监督,我们将坚持在镇党委的领导下,请市纪委会同镇纪委共同组成纪检监督组,对招聘的录用程序进行全程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