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26号),现将2014年临沂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并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为探索开展从优秀工人中考录基层公务员工作,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毕业生可报考乡镇机关的相关职位; (五) 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8年5月29日至1996年5月29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3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六)录用机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机关或单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其中,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 在我省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含省垂管部门县以下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或工作满2年并获得过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公务员(除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定等次外,其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可以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其他公务员不能报考。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续聘)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聘用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至2014年聘用合同或续聘合同到期的)报考的,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考录职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考录公务员政策。 市级机关从在基层工作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坚持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详细报考方法,请咨询各县区委组织部)。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选调生职位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1年5月29日以后出生),2011年(含)以前选调到基层,现在县区以下机关单位工作,经县区委组织部推荐、市委组织部审定,且符合报考职位专业条件或具有职位所在部门工作经历(其间职务提拔在试用期内的,不得报考),身体健康。 初任法官、检察官职位的报考条件为:(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二)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三)年龄在23周岁至40周岁之间(1973年5月29日至1991年5月29日之间出生);(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五)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B证);(六)从事法律工作满2年,其中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满1年。 对具备法官、检察官任职条件,并已经通过律师考试取得律师资格的执业律师和其他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可以视为已经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我省符合上述条件的已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科级以下干部,经所在单位推荐、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可以报考。已经被任命为法官、检察官(包括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的,不得报考初任法官、检察官职位。 全市公安系统(含森林公安)的招考简章另行制定。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5月29日9:00-6月1日16:00。(重要提示:报名结束后,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个人报名信息或改报其它职位,请报考人员及时完善个人信息,及时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 查询时间:2014年5月30日9:00-6月2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lyrs.gov.cn(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ks.lyrs.gov.cn(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考简章及《2014年临沂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需上传1寸近期免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本人或串通他人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对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单位初审。市直用人部门(单位)和县区(开发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报名期间(含节假日)查看本单位或本县区(开发区)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指定时间(2014年5月30日9:00-6月3日16:00)内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临沂市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6月17日9:00-6月20日16:00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l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临沂市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4年6月2日(8:30—17:00)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九楼门厅(北城新区北京路33号市人才规划大厦)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