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和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资人社发〔2014〕226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县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实际,经乐至县编委研究,同意面向社会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资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zypta.gov.cn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67名,考核招聘岗位及具体报考要求详见《乐至县卫生计生系统2017年下半年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全省范围内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乐至县卫生计生系统在编在职职工除外)。其中,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满18周岁且符合岗位年龄要求。其中:“35周岁及以下”指在1999年11月14日至1982年11月14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见附表1); 7.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川委办[2014]7号、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 (1)网络报名:报名资料投递邮箱:1070638759@qq.com 联系电话: 028—23330012 投递资料时间:2017年11月14日—2017年11月19日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0日—2017年11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乐至县天池镇迎宾大道143号:乐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3楼政工人事股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4日 地点:川北医学院高坪校区风雨操场(高坪区东顺路55号)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7日 地点:西南医科大学城北校区奥林匹克中心主体育馆 2.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者在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乐至县2017年下半年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份(贴上照片),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和获得的表彰奖励等相关文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3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2)网络报名人员需上传《乐至县2017年下半年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和自我推荐书各1份,并在规定时间内带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3张,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核。 其中,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3.资格审查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1)资格审查工作在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乐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资格审查时,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且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2)资格审查时间、地点:2017年11月20日—2017年11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乐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3楼政工人事股(天池镇迎宾大道143号)。 (3)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2017年11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乐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3楼政工人事股(天池镇迎宾大道143号)。 (二)技能操作考核 (1)技能操作考核在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乐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技能操作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技能操作考核满分为100分。 (2)技能操作考核时间:2017年11月23日(具体见准考证)。 (3)技能操作考核地点:见准考证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按技能操作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如技能操作成绩相同,则加试一题)。技能操作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和考察工作在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乐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的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见资阳市人事考试网。体检费由考生承担。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招聘机关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聘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主要考核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包括档案材料审查、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审核)。 (四)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考核招聘人员,在资阳人事考试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考核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聘用 公示无异议且档案材料齐备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企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受聘者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试用期为3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合同期包括试用期。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按照相关规定,公开考核招聘到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必须在被聘用单位服务6周年及以上,且聘用合同期满后,才能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服务期限以本次考核招聘聘用合同签订时间开始起算。 所聘人员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档案交乐至县人社局管理。 四、纪律及其他 为确保考核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问题,请向乐至县监察局、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反映,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在考核招聘任何阶段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本公告由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 1.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体检通知等事项,在资阳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2.请考生在报名时填写的《资阳市乐至县2017年下半年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上留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依据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有效居民身份证是考生参加技能考核、体检、聘用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监督电话: 乐至县监察局:028-23353158 咨询电话: 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23322685 乐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28-23330012 1. 乐至县卫生计生系统2017年下半年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情况表 2. 乐至县2017年下半年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 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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