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网提示您:2016下半年四川巴中市招录230名公务员考试公告已出,请注意查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以下统称公务员)(简称本次公招)2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网站www.bzswzzb.gov.cn、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cbz.hrss.gov.cn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16年10月26日(本次公招报名第一日),报考人员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80年10月26日至1998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17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5年10月26日及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职位:18-30周岁(1985年10月26日至1998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17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0月26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记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两栏分别完全相符; 7.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在试用期内的); 6.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凭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8.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人民警察职位: 1.受过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4.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5.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警察工作的;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录共设152个职位,拟录公务员230名。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等,详见《二○一六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巴中)职位表》(以下简称“巴中 公招职位表”)。 招录职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依据《巴中市公务员录用专业指导目录(2014)》(巴人社发〔2014〕42号》设定。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招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0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资格审查工作由巴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巴中 公招职位表”,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以及本次公招所设职位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及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相符的招录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6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因时间紧迫,本次公招网上资格初审只进行照片质量检查,不对报考者信息与资格条件等内容进行审查。本次公招资格初审中照片质量合格即视为资格初审合格。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待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再进行现场审查。考生应根据自身的实际,对照本公告和所报考职位的要求,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审慎填报。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6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提供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