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成都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2015年成都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按照《公告》的规定,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本人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根据上述规定,2015年我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共409名考生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递补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7月3日上午9:00至中午12:00。 (二)资格复审地点: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2楼进行(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 (三)递补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本人自愿放弃递补进入面试的资格。 (四)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携带《2015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二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①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并于2015年7月31日前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送招录机关审察。 ②报考“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职位的,须出具相关工作单位关于其工作经历及工作年限的证明及其他依据材料。 ③报考“在川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职位的,须提供关于其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协议、服务年限以及服务期的现实表现、服务期满的考核结果等有关证明材料。其中,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④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⑤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⑥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⑧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