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和省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上半年省直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和《四川警察学院招考简章》规定,现将四川警察学院201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4年7月5日(星期六) 9:30—17:30 (二)地点:四川警察学院行政楼三楼行政会议室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34号) 二、参加资格复审考生范围 按照《公告》要求,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名单。(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其他事项 (一)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按照《公告》要求,考生须提供面试资格复审相关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后果由考生自负。书面证明均需加盖鲜章。 (三)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安排见面试通知书。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详阅《公告》。 (五)考生如有疑问或要咨询的,请拨打四川警察学院组织人事处电话:(0830)3113430。 附:《四川警察学院201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014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