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人员结构,以加强涪城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涪城区编委会议纪要精神,经涪城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意,公开选调(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涪城政务网www.myfc.gov.cn、绵阳人事考试网my.scpta.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发布)。 一、选调(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自荐报名、初审、面试、考核、组织人社部门审核批准的办法进行。 二、选调(聘)名额、职位 选调(聘)名额:25人。其中:公务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 10人 ;事业单位人员8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为科员,事业单位人员为职员和专业技术岗位。(公务员可报考参公和纯事业岗位,但不保留公务员身份;参公人员可报考纯事业岗位,但不保留参公身份) 三、选调(聘)对象 报考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为全国(涪城区除外)党政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事业单位为全国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在编在岗人员(学校、医院除外)。 四、选调(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相貌端庄。 2、热爱工作,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4、符合公务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其他条件 见岗位需求表。 附1、绵阳市涪城区公开选调(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五、自荐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4月15日至2013年5月17日(工作日9:00-17:00)。 (二)报名地点:绵阳市涪城区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绵阳市文庙街10-5 联系电话:0816-2263757 (三)报名为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报名者需填写《绵阳市涪城区公开选调(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网上报名者需在面试时带上毕业证原件。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明;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自荐书一份(可附本人在工作领域取得的调研成果、发表的交流文章等); 4、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照2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报考岗位); 5、网上报名者需在面试时提供上述资料原件。(网上报名请将信息传至邮箱47066189@qq.com)。 六、选调(聘)方式及内容 选调(聘)工作采取初审、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一)初审:由区人才服务中心对报名者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二)面试:由用人单位与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参加面试的人员需缴纳面试费80元) (三)考核: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工作作风、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能力等内容。考核合格者,进入体检。 七、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确定。体检费自理。 八、调动(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阅人事档案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九、选调(聘)纪律 (一)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选调(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选调(聘)资格,已经被录取(聘用)的予以辞退(解聘)。 (二)从事选调(聘)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十、本公告由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绵阳市涪城区公开选调(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绵阳市涪城区公开选调(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