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4湖南省核工业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88人方案;报名时间:8月4日—8月6日;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人事部门(见附件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笔试日期:另行公告,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湖南省核工业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担负着全省铀矿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利用和带领地勘队伍发展经济的重要职责。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要求,结合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和省核工业地质局党组的领导下,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人事劳动处,负责协调和组织招聘工作事宜。局纪检监察处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 (五)出国留学应聘人员学历须通过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具备并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与工作经历有关的资格条件,以本公告发布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对有疑义的学历(学位)证书,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招聘岗位明确要求为全日制学历及以上的,是指应聘人员第一学历必须为通过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入学就读而取得的学历。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