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师范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喀什师范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90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喀什师范学院的前身是新疆喀什师范专科学校,始建于1962年9月。1978年8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喀什师范学院。事业单位,全额拨款。我院事业编制总额为1046名(新党编办[2012]21号)。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近12000余人,有教职工93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44人,管理岗位184人,工勤岗位92人,现有空编113。根据我院实际需求,2014年急需招聘高校教师82人,行政、教辅人员6人,附属中学2人,招聘人员以硕士、博士研究生为主,兼招部分特殊专业的优秀本科及大中专毕业生。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详见附表一。 四、招聘原则 喀什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博士研究生应聘者年龄不大于45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应聘者年龄原则上不大于35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7、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六、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喀什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职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喀什师范学院网(www.kstc.edu.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公告发布时间为30天。信息发布时间2014年5月6日至6月5日止。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喀什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 (1)报名:报考者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和喀什师范学院网(www.kstc.edu.cn),认真阅读“公告”、“喀什师范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等,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将报名所需材料按要求发送到“喀什师范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内要求的电子邮箱。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与招聘人员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与人社厅请示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所有证件原件在面试时需提交复审)。 (3)报名时间:2014年5月6日至6月6日。 (4)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王老师 0998—2892209 单老师、 张老师 0998—2892226 (5)报名所需材料: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者须下载打印、填写《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提供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级证书、身份证、业绩材料等(扫描件或电子版材料),报名表中须留下准确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事宜。 2、对应聘人员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考核人员。确定参加考试(考核)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应聘岗位要求的学位学历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证明、学习成绩单。应届毕业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有关政审合格证明;历届毕业生须由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关书面证明;有临时工作单位的,须由临时工作单位及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相关书面证明;有固定工作单位的,由原固定工作单位出具相关书面证明等材料,进行确认(以上材料均为原件)。 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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