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报考者: 现将部分职位招考条件和招考单位名称等变更如下: 一、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科员”职位学历条件变更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专业条件变更为“法学类”,其他条件不变。 二、将《招考职位表》中“呼和浩特市劳教(戒毒)所”和“乌海市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两单位的名称变更为“呼和浩特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和“乌海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三、特别提醒报考者:《招考简章》报名确认段中关于“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研究生)免交报考费,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的规定是指,这两类报考者须先按照规定进行交费,笔试结束后再按照《招考简章》的有关规定进行退费。 特此说明 自治区公务员局 201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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