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吉安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入闱体检(体测)名单及体检(体测)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闱体检(体测)名单 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计划录用数等额确定体检(体测)对象,详见附件1。 二、体测 (一)对象 报考公安机关、法院机关司法警察岗和乡镇专武干部职位,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入闱考生。在吉安市参加面试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同步开展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 公安机关职位体能测评公告详见附件2。法院机关司法警察岗和乡镇专武干部职位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保持报名电话联系畅通。 (三)体能测评标准 人民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乡镇专武干部职位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在全省乡(镇)、街道专武干部考试录用中加试军事理论和进行体能测试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赣组字〔2007〕57号)执行。其中,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项目的测评次数为1次,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为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为不超过3次。1992年1月11日以后出生的,执行30岁(含)以下体能测评标准;1992年1月10日以前出生的,执行31岁(含)以上体能测评标准。 三、体检 (一)对象 所有入闱体检的考生,报考公安机关、法院机关司法警察岗和乡镇专武干部职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以及在吉安市参加面试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体能测评合格人员。 (二)体检集合时间及地点 2023年5月4日至6日,具体安排见《吉安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时间安排表》(附件3)。请入闱体检人员在规定的集合时间前到达指定的集合地点,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入闱体检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集合时间:体检当日早上6:30 集合地点:吉安国际会展中心二楼2号会议室(吉安市吉州区阳明西路五指峰建筑群) 入闱体检人员务必提前熟悉集合地点交通路线,预备充足时间,确保准时抵达。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环节安排涉毒检测。 (四)体检注意事项 1. 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2寸免冠近照1张(带背胶或自备胶水)、黑色签字笔1支、本人已签字的《江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体检须知》。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相关标准收取(约360元/人,请备好现金、零钱)。 2. 体检前8-12小时不得进食,保证空腹,参加体检人员在完成了采血和B超项目后方可用早餐,早餐统一提供。 3. 参加体检人员请自行下载打印《江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体检须知》(附件4),仔细阅读后由本人签字,并在参加体检时上交。由于未阅读或未认真阅读《体检须知》以及未遵照《体检须知》告之事宜,而造成不能正常参加体检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入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4. 体检实行集中封闭管理,除参加体检人员、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禁止进入体检现场。参加体检人员在集合时和体检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体检有关纪律要求,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禁止与外界和无关人员接触。 5. 为方便管理,除身份证、面试准考证、照片等必要物品外,请参加体检人员不要携带其他无关物品。所携带的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后参加体检人员领回个人物品并自行解散。体检现场不允许使用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否则视为作弊,后果由入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6. 考生因怀孕原因,经本人申请并在指定体检医院作孕检确认怀孕的,可暂不进行体能测评和妇科、X光等体检项目的检查。待报考人员孕期结束(须提供计划生育和相关医院的医学证明)后完成相关项目测试和检查。除此以外,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体测)的,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能进入考察程序。怀孕考生需携带并当场提交书面申请书(样式见附件5)、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医院孕检报告单。 7. 因体检(体测)、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录计划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四、联系电话 中共吉安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0796-8210446 附件: 1. 吉安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入闱体检(体测)名单 2. 吉安市公安机关2023年度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公告 3. 吉安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时间安排表 4. 江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体检须知 5. 怀孕人员关于延期进行部分体检项目的申请
中共吉安市委组织部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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