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各招录机关按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组织实施。招录机关要按照好干部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内容。 考察时还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二十三、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由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从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都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职位名称或代码、拟录用人员姓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监督电话等。 二十四、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录用审批手续一般应于2018年9月底前完成。 二十五、关于递补 面试前,入闱面试人员出现空缺时,按上述有关规定从未入闱面试人员中进行递补。面试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录用计划数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体测)名单,此名单如出现空缺,不再从未入闱体检(体测)人员中递补。 二十六、服务年限 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除参加市级以上遴选外,不得转任交流到上级机关。上级机关不得以借用、帮助工作等方式抽调乡镇公务员,因工作特殊需要短期借调的,借调单位应报请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并明确借调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其中,试用期内一律不得借调,试用期内借调的,不予办理转正定级和公务员登记手续。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加强基层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本次新录用到全省市场和质量基层监管分局的公务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二十七、违纪违规处理 对在公务员录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或经权威机构认定为雷同试卷的考生,以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考生,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用等相应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上述人员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八、其他 职位类别中注明“参照管理”的职位,招录的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本次招考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二十九、联系电话 考生对报名和招考工作有何疑问,可以拨打以下联系电话: (一)报名咨询电话:0791-12333(拨通后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省本级)。 (二)政策咨询电话: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0791-88901075、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0791-86386265。 (三)职位咨询电话:具体职位的资格条件等问题,可直接拨打职位表中对应的联系电话咨询。 (四)技术咨询电话:省人事考试中心0791-88312690。 附件:1.招考职位表 2.基层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招考职位表 3.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 4.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5.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6.江西省外侨办英语职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7.2018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
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公务员局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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