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连云港市委组织部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连云港市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26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考试录用495名(含省垂管单位41名)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30日至2000年2月5日期间出生);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以其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的、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1月30日以后出生); 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报考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公安机关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报考监狱、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报考法院法官助理、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0”、“71”、“75”)的人员还须具备考录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 9.具备省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考录对象及有关要求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以研究生学历报考、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2017年(含)前毕业并以本科学历报考的限本省户籍; 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县、区职位; 省监狱、戒毒管理系统的职位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按司法行政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执行; 2.定向考录残疾人的职位(职位代码“80”),考录对象为: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 3.定向考录大学生村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1”),考录对象为:本市聘期满3年且考核合格,仍在本市所属村(社区)任职的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 4.定向考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4”),考录对象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以及我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我市任职,报名时聘期已满考核合格且未续聘的大学生村官; 5.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代码“98”),考录对象为:本县(区)辖区内的村(社区)工作满五年、任现职两年以上且工作表现优秀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不含组织人社部门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任职期间个人或任职村(社区)须受到乡镇(街道、园区)党委、政府及以上表彰(含县级部门以上表彰)两次以上;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2015年1月1日以后办理过公务员或参公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现已离职或取消录用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报名办法 (一)考录职位查询 2018年全市各招录机关的具体招考人数、职位简介、考试类别和资格条件等信息,从1月26日开始可通过连云港党建网(www.lygdj.gov.cn)、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lyg.gov.cn/hrzxzx/)查询。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lyg.gov.cn/hrzxzx/)。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8年1月30日9∶00至2月5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8年1月30日9∶00至2月7日16∶00。 缴费时间: 2018年1月30日9∶00至2月8日16∶00。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可就近选择省内笔试考区。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并完成网上缴费的,报名方为有效,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本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2018年1月30日9∶00至2月5日16∶00期间,报考资格未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8年2月5日16∶00至2月7日16∶00期间,报考资格未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考录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职位不予开考或减少招考计划的,由招录机关负责通知有关报考人员。报考被取消职位并已完成缴费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2018年2月9日9∶00—16∶00。 3.在本市参加笔试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并参加笔试后,于2018年3月26日-27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联系电话:0518-85826961)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8年3月21日9∶00至3月23日24∶00。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518-85826670)。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类别 笔试公共科目实行分级分类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参加。考试范围见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笔试时间安排 笔试时间:2018年3月24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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