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盐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面向全市公务员队伍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文秘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从事文秘工作3年以上,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3、科级及以下职务,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文秘类专业。 5、年龄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6、与盐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现有工作人员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工作由盐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23日—9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盐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秘书行政处(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2334办公室)。联系人:蔡锦源、王杨,联系电话:0515-86662334、88192334。 3、报名注意事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当地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公务员身份证明、相关任职证明、从事3年以上文秘工作经历证明,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填写《盐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盐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须达到拟选调职位人数3:1比例,如报考人数不足,取消本次选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