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苏州大学(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医学部放射医学与防护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教学科研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三)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13年4月20日-2013年5月30日 2、报名方式: 应聘者可直接将相关材料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sdrcjl@suda.edu.cn,发送主题请以“教学科研+姓名+放射医学与防护学院”格式注明。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苏州大学拟引进人员考核表》; (2)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复印件;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提供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情况及主要论著目录等(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3、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与应聘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部门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考核方式为试讲和面试。应聘人员由苏州大学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设置、课程成绩、在校获奖情况、发表论文情况以及课题研究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所有人员参加试讲,具体名单将在苏州大学网站上公布。 1、试讲。试讲办法由苏州大学制定,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公布。在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办法按照苏州大学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确定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专家考核成绩×70%+面试成绩×30%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江苏省教育厅和苏州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四)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苏州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12-67503045 联系人: 杨凝晖 六、招聘工作监督 苏州大学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2-67507338 联系人:夏西冰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1:《苏州大学拟引进人员报名表》 苏州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