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省监狱、强戒机关考试录用医护、朝语翻译职位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 为加强吉林省监狱、强制戒毒机关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吉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和监狱、强戒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经省公务员局、省司法厅研究决定,为全省监狱、强戒所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一批医护类、朝鲜语翻译类专业人才。 一、 考录计划 本次吉林省监狱、强戒机关特殊考试录用医护、朝语翻译职位公务员(人民警察)计划名额共计165名,其中省直监狱、强戒所110名,市(州)监狱、强戒所55名,具体考试录用职位详见附表(注:具体招考职位及职位资格条件等以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lgwy.net公布信息为准)。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志愿从事监狱、强戒所医护、朝语翻译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6年9月9日至1978年9月9日期间出生)。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3年9月9日以后出生)。 7、符合招录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在公务员考录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并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处理期限内的;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按照有关规定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考生与招考单位在职人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的;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录方式 此次考录工作由省公务员局、省司法厅统一组织,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方式,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竞争择优录取。 四、报名程序 本次招录报名、资格审查、缴费、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查询等均通过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 (一)提交报考申请 考生在2014年9月9日8时30分至9月11日14时30分期间,通过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提交报考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报名时,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按照说明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jpg格式)。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报名人数不足录用计划数3倍的职位,按1:3比例核减或取消招录计划。已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考生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考生务于9月12日8时30分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核减及取消职位报考情况。已报考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于9月12日16时30分前改报其他职位。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4年9月9日8时30分至9月12日17时。招考部门根据考生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按照职位报考条件和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并在考生报名后及时提出审查意见,考生可通过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对资格审查存在争议的考生,可以向公务员主管部门申请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复核,复核裁决结果通过网络进行查询。 (三)缴费及确认 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须于2014年9月9日8时30分至9月13日16时30分前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通过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确认工作结束。因未达开考比例取消职位而改报其他职位的考生在改报成功后,需重新进行缴费(原缴报名费在报名数据统计工作结束后退回考生缴费银行卡),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考生,于2014年9月16日到9月21日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本次招录考试的笔试、面试工作,均由吉林省公务员局、吉林省司法厅统一组织。 (一)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满分均为100分,及格分数线另行确定。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安排 9月21日 13:00-14: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5:00-16:30 《申论》 笔试考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 (二)面试。根据各职位考试录用计划名额,在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各职位面试人选,如考生笔试成绩总分相同,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并在面试前进行报名资格复审,在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情况时依次递补确定人选。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办法进行。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 有关资格复审、面试的时间与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不予计算考试总成绩,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体检、考核与录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各职位录用计划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及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与考核人选。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以《行政职业测验》高者优先。体检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及格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体检与考核合格者,确定拟录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并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此次招录的医护类和朝语翻译类职位公务员(人民警察),试用期满后五年内不得调动,否则取消其公务员身份。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站(http://www.jlgwy.net)为本次全省招录培养政法机关工作人员专用网站,有关考试录用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考务咨询电话: 0431-81156786 (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心) 技术咨询电话: 0431-81952345 (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 0431-85611231(省公务员) 0431-82750330(省司法厅) 2014年全省监狱、强戒机关考试录用医护、朝语翻译职位公务员(人民警察)招录职位及其条件一览表详见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招考职位及其资格条件以本网站发布的招考信息为准。 附件: 2014年吉林省监狱、强戒机关特殊考试录用医护、朝语翻译职位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一览表。xls
吉林省公务员局 吉林省司法厅 2014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