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吉林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工作,使吉林省残疾人福利事业的发展实现战略性的转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吉林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省残联党组的要求,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基金筹募和项目策划实施岗位,2人。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据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具备与所应聘职位相匹配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及良好的沟通能力,具有改革创新、开拓进取精神。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集体观念和大局观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 4、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二、招聘岗位职责及资格要求 (一)岗位职责 1、深入学习和掌握慈善公益领域相关政策,及时了解国内外、省内外社会募捐工作的相关信息、工作动态,科学规范开展基金筹募工作; 2、加强与基金会理事,其他爱心单位和爱心个人的密切联系和合作,寻求共赢合作方式,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共同组织实施助残公益项目和公益活动; 3、运用社会化的工作方式,积极开拓和创新基金募集工作的外部渠道; 4、设计和策划基金会助残公益项目和公益活动,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实施各公益项目和公益活动; 5、完成基金会秘书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资格条件 1、热爱慈善事业,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操守,具有团队、创新精神; 2、具有一定的公益营销方面的知识、经验和策划公益项目和大型活动的能力; 3、具备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4、有较强的策划、组织、沟通、协调能力。 三、聘任程序 按照报名、面试、体检、决定试用、批准聘用的方法和程序进行招聘。 (一)报名时间 2014年8月6日——9月6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参加招聘人员请直接到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提交个人简历及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原件面试时复查)等资料报名。 联系电话:0431-88905836 ; 18143029059 (三)面试安排 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检 经过面试合格者,到指定医院进行必要项目的体检,经过体检合格后,需要提交体检报告。 (五)决定试用 经过组织考察通过后,报省残联党组、理事会审核,研究决定试用意见。经党组、理事会研究同意试用,签署试用期协议,试用期2个月,薪酬面议。 (六)批准聘用 经过试用期考察,如各方面表现符合工作要求,工作能力适合该工作岗位需要,工作作风踏实勤奋,试用期满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办理保险等相关事宜。 四、注意事项 (一)凡是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应聘申请。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本次招聘由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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