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公务员《2014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定于7月5日组织2014年报考省直监狱、强戒所的考生进行体检。现就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务于7月5日早6:30分前到长春市西点药业(长春市卫星路与会展大街交汇处西北角,会展中心东侧,乘轻轨3号线会展中心站下车)院内(省司法厅临时办公地点)集合。 二、体检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500元体检费。 三、参加体检的考生可自备少量食品和饮用水。体检前必须空腹;在抽血、彩超、留尿三项检查后可以少量饮食。要求考生不准携带手机及其他通信设备,入闱期间一经发现,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违纪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四、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请各招考单位提前说明情况。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到达者,按自动放弃体检对待,责任自负。 五、各招考单位务必将上述内容通知到参加体检考生本人,并做好电话记录,以便日后备查。 咨询电话:0431-82750330 省司法厅干部警务处 2014年6月30日 【体检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