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和“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要求部署,围绕“粤聚英才、粤见未来”主题,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肇庆市高要区教育局2025年赴高等院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20个,招聘人数40人。具体条件详见《肇庆市高要区教育局2025年赴高等院校招聘教师岗位表(第一批)》(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
(1)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2023年1月1日至报名首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
(4)正在参加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自报到之日到报名首日)。
(三)要求说明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学位证明材料。以上毕业时间与取得学位时间以毕业证和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2.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3.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报考人员在2025年3月25日8:30—3月31日17:30期间登录“肇庆市事业单位报考系统”https://sydwbk.zqzhrs.cn:8081/account/login进行报名,在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现场资格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
3.报考人员须按报考系统提示填写相关资料并完整上传,才能视为报名成功,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和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即2025年3月25日)。
(二)现场资格审核及时间安排
1.报名人员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合格的发放准考证(注: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并按现场通知要求参加考试。
2.湖南师范大学现场资格审核地点及考试时间安排:
(1)2025年4月8日上午8:30--11:30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职业发展中心;
(2)2025年4月8日下午开始进行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现场通知为准);
(3)2025年4月9日开始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现场通知为准);
场地:湖南师范大学校园内,如有改变以电话通知为准。
3.哈尔滨师范大学现场资格审核地点及考试时间安排:
(1)2025年4月11日上午8:30--11:30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哈尔滨师范大学松北校区崇师楼D区一楼招聘宣讲厅;
(2)2025年4月11日下午开始进行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现场通知为准);
(3)2025年4月12日开始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现场通知为准);
场地:哈尔滨师范大学校园内,如有改变以电话通知为准。
2025届毕业生须提供:①《肇庆市高要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表》;②有效居民身份证;③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研究生学历的考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④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⑥个人简历;⑦中小学系列《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如暂未取得请提供附件3承诺书)。
2023、2024届毕业生须提供:①《肇庆市高要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表》;②有效居民身份证;③学历及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的考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④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⑤个人简历;⑥中小学系列《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⑦人事或劳动关系承诺书(附件4)。
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考生)、复印件(招聘单位留存)
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4.其他要求
(1)考生所学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未列入《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依据等材料。
(2)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具体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3)本次招聘人员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另行约定相关责任事项。
(4)年龄条件:报考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3月25日及以后出生的)。
(三)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地点以现场通知为准。
各考试环节,考生均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携带有效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达指定考场进行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的视为放弃本次考试,证件不齐全的不予以参加考试。
笔试、面试均实行100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计算总成绩。
1.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2)采用闭卷形式。
(3)同一岗位根据笔试合格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出现因笔试同分超过上述规定比例时,则同一报考岗位且在规定比例排名内同分的考生同时入围面试。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
(1)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
(2)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应急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学科教学能力等。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同一岗位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同一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面谈人选。进入面谈的考生将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
(1)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3)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四)面谈与签约
报考同一岗位组的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所报考岗位组中选择一个具体岗位(不得挑选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确定为该岗位的拟聘用人员。
招聘工作小组与入围面谈考生进行面谈,达成一致,考生现场即与招聘工作小组签订就业协议书(入围的2025届毕业生须于三十日内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及完成网上签约手续,逾期没有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的或未完成网上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完成签约的人员列为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2.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港澳居民还应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得列为拟聘用对象。
五、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s://www.gaoyao.gov.cn/xwzx/gggs/index.html)公布。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的程序报批聘用。
六、聘用人员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七、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二)报考人员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笔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考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同时肇庆市高要区教育局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1.规定时间内未能正常毕业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拟聘用人员不服从肇庆市高要区教育局入职岗位工作安排的;
3.因体检、政审结果等因素影响聘用资格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肇庆市高要区教育局按拟聘用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所报考岗位组内由拟聘用人员自行选择聘用单位,确定为该岗位的拟聘用人员。聘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肇庆市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肇庆市高要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肇庆市高要区教育局人事股:0758-8392552,8391668
肇庆市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0758-8360278。
附件:1.肇庆市高要区教育局2025年赴高等院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第一批).xlsx
2.肇庆市高要区教育局2025年赴高等院校招聘教师报名表.xls
3.承诺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docx
5.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参考目录.xlsx
肇庆市高要区教育局 2025年3月19日 文章来源: https://www.gaoyao.gov.cn/zxfw/jypx/zxdt/content/post_3095472.html 原标题: “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肇庆市高要区教育局2025年赴高等院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第一批) 如有报考、选岗、领取备考资料和了解课程的需求,可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微信添加老师进行一对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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