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http://www.nxcity.gov.cn/zw229/fdzdgknr/qtfdxx/tzgg63_1/202406/t20240626_11479868.html 现场报名:7月4日—5日 笔试时间:暂定7月10日 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政策法律法规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我市教育系统,选调300名教师充实到玉潭、白马桥、城郊、历经铺四个街道所属小学和长郡沩东中学、南雅蓝月谷学校、明德蓝月谷学校、城北中学、春城中学、梅花中学、白马桥中学、滨江中学、实验中学、云起实验小学任教,选调35名教师充实到乡镇市直高中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 1.城区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市直学校教师岗位面向我市乡镇公办学校(高中除外)在职在编教师选调; 2.市直高中教师岗位面向我市教育系统公办学校(单位)在职在编教师选调。 二、岗位计划 1. 城区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市直学校教师岗位计划30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未足额录取的岗位,视需求情况进行调剂。 2. 市直高中教师岗位计划35名。具体岗位见附件2。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师德优良,在校或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3. 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学科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 4.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 专业及教师资格证要求:具有对应学段或以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 宁乡四中学生管理岗位教师资格证学科不限,宁乡四中科技创新岗位教师资格证学科为物理或化学,其他高中教师岗位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 初中教师岗位以及小学英语、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报考学科要求一致,其他岗位不作要求。 6.报考城区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市直学校需在我市农村学校服务满三年(2021年9月及以前进入我市公办教育系统编制);报考农村市直高中需在我市教育系统工作满一年(2023年9月及以前进入我市公办教育系统编制)。 7.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除外)。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 编制在城区四个街道、市直学校的教师不能参加本次城区小学和义务教育阶段市直学校教师选调。 2. 未满农村服务期限的公费定向委培教师不能报考城区学校。 3. 乡村教师通过特级教师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后在乡村工作未满5年的。 4. 已经获评资深教师和基层教师系列职称的。 5. 立案审查(调查)期间或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6. 有弄虚作假和不诚信记录的。 7. 近三年内考录城区后,申请并已回农村任教的教师。 四、选调程序 (一)现场报名(含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7月4日—5日(9:00-12:00,13:30-17:30) 报名地点:宁乡市教育局六楼。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表。考生按要求填好《报名表》,由所在市直学校、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审核盖章后方可上报。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2.证件资料。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填报,不得更改。 (二)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1.笔试时间暂定7月10日上午9:00。 2.笔试地点:宁乡市城北中学。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笔试内容主要包括: 基础教育阶段所涉及的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政策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部发布《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五项管理及“双减”等相关内容)。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确定选调名单 1.选调名单确定。按岗位类别、学科依照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名单。未录满的岗位按成绩调剂录取。 2.拟选调名单将在“宁乡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选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宁乡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最新消息。因本人原因错过信息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2.本次选调工作由宁乡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整个选调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 3.考生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报名时考生须填写《个人诚信承诺书》,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城区选调考试,本年度考核降等处理。 4.选调人员异动后的岗位聘用等级,由调入单位按照相关岗位政策及新单位岗位聘用实际情况执行。 5.符合选调条件的教师自愿参加选调报名、考试,拟选调名单一经公示,选调人员不能放弃。如放弃,则纳入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与市内选调和交流。 6.选调进入新单位后,三年内不得调动工作单位。 7.未尽事宜由宁乡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六、报考咨询 咨询电话:市教育局人事科0731-81800221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31-81800302
宁乡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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