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https://www.chengbu.gov.cn/chengbu/tzgg/202405/dff4afd6e59d4b68bf0233bbc9339214.shtml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5日-16日 考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实践能力测试》 为了满足县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及时补充县城学校师资队伍,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盘活教育资源,根据县城学校师资紧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从全县乡镇学校(园)、卫生院选调在编专业技术人员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拔要求,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和流向合理的选拔原则,采取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的方式,面向全县乡镇学校(园)、卫生院公开选调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编教师、校医。 二、选调计划及相关条件 (一)选调计划:本次公开选调教师69名、校医1名,详见《城步苗族自治县2024年教育系统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计划表》(见附件1)。 (二)选调条件 1.报名参加公开选调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积极投身课堂教学改革,实绩突出。 (2)城步县在编教(医)师,至2024年9月1日工作满5年,定向公费师范毕业教师须满服务期。其中校医年龄限40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幼儿园教师年龄限35岁以下,即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具有相应小学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相应学科初中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应具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报考校医岗位的应具有临床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4)符合拟选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内考核结果视为合格)。 (5)符合《城步苗族自治县2024年教育系统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计划表》中的选调资格条件要求。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评定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未满5年的,评定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未满4年的。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公示、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公告在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engbu.gov.cn)和人社局、教育局网站发布。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5日至16日 (上午9:00-12:00;下午1:00- 5:00)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 3.报名须知:报名时须带身份证、毕业证、教(医)师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大一寸电子彩照2张。填写《城步县2024年教育系统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分岗位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4.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选调公告,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签字承诺,《报名表》须经单位党组织书记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报名。参与报名的工作人员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审查并签具意见,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程序。 (二)考试 1.教师岗位的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实行100分制,占综合成绩50%。校医岗位的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和《实践能力测试》两部分,考试实行100分制,其中《专业基础知识》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实践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时间为2024年7月6日上午9:00――10: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24年7月4日至5日上班时间,地点设县教育局政工股A412室。 2.教师岗位面试采取微型课试教的形式进行,实行100分制,占综合成绩50%。面试对象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面试。面试时间与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公示 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综合成绩分数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结果在公告发布的网站进行公示。本次选调各环节不予递补。 (四)办理调动手续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将于2024年8月30日前办理调动、聘用等相关手续。确定聘用学校的教师须签具《承诺书》、遵守聘用学校制度,服从岗位聘用结果。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调全程由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报名参加选调人员应及时了解公告发布网站关于此次选调的工作信息,保持手机畅通,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影响的责任自负。 2.本次选调异动的学校管理人员聘用到新单位后,原所任学校管理职务自然消失,按普通教师调入新单位。选调异动的教师按所选学校的岗位职数情况重新聘用确定岗位等级,办理所聘岗位工资。 3.本公告解释权属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7361027 举报电话: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13789197473(刘)
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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