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报名:2023年7月5日-7月7日 准考证领取:2023年7月10日-7月11日 笔试时间:2023年7月12日 笔试内容:笔试总分为100分,其中 公共知识占20分,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3月11日修正)、《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和时事政治;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占80分。 面试形式:试讲 为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共73个。具体招聘计划、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沅陵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职中教师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年龄条件:报考人员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上出生年月日为准,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5日后出生)。 6、学历专业:所有岗位均需符合《沅陵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职中教师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的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研究生不限专业但须有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 7、具备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专业要求参照《2023年湖南省考生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 8、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具备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初中教师岗位、高中教师岗位要求具备相应学科、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 9、服从工作安排,所有招聘岗位均要求服务年限为5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 2、我县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进编的特岗教师和2023年即将毕业的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有吸毒史或毛发毒品残留物检测不合格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所学校一个岗位,农村学校报名到岗。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7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湖南省沅陵县教育局三楼小会议室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自行下载填写《沅陵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 “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1寸免冠照片三张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港澳台、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报名与考试时所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需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在2023年8月31日前需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复核。 6、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23年7月10日-7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湖南省沅陵县教育局三楼小会议室。 (二)考试 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按招聘学科分学科考试 (1)时间:2023年7月12日 (2)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总分为100分,其中 公共知识占20分,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3月11日修正)、《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和时事政治;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占80分。 (4)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时,报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可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面试 面试采取试教方式进行,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排名顺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则一同进入面试)。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临时缺考、违纪取消面试资格致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及不能形成有效竞争关系的,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4.排名办法:将总成绩按报考岗位进行排名。入围下一环节人员末位出现考生总成绩并列时,以笔试成绩的高低决定排名的先后顺序。如果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另行命题加考笔试,按加考后的笔试成绩高低决定排名的先后顺序。 5.合格分数线:总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只有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参考人员,才具备体检、考察和聘用的资格。 (三)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统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同时增加毛发检测吸毒史,有吸毒史的不予录用。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因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具体体检时间另行告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由考察对象本人填报提交《沅陵县公开招聘教师考察情况表》,考察由沅陵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并审核,主要审核考察对象有无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违纪现象。在考察过程中若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出空缺, 不再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报考农村学校岗位的,聘用后由教育局根据学校需求统一安排。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公告在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www、hhrsks、com/)公示,公告及及其它信息在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anling、gov、cn/)进行公示,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本人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个人不及时关注或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的引起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的规定参加报名和考试。对在报名资格条件上弄虚作假或违反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3、本次公招工作全程接受监督。 4、公告未尽事宜,由沅陵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5—4222045(县教育局人事股) 举报电话: 0745—4221993 (县教育局纪检室)0745-4227265(县人社局) 附件: 附件1:沅陵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职中教师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附件2: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附件3:沅陵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沅陵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21日
扫码领取更多备考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