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 2023年5月4日9:00-5月6日17:00 缴费时间:2023年5月6日17:00之前 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 面试方式:试教、专业技能测试 为优化湘潭经开区教师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80名(其中高校毕业生40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编制及管理办法 1.聘用人员列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 2. 招聘录用人员5年内不得调离湘潭经开区。 三、招聘岗位计划与范围 1.招聘范围 面向高校毕业生类:是指 2021、2022、2023届未落实工作单位(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入编)的高校毕业生; 面向社会类:面向社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2.招聘岗位计划 见《湘潭经开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四、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2.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才可报名。 3.报考人员的专业是最低学历要求或以上学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根据《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经开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4.年龄:高校毕业生类岗位年龄在30岁以下,即1992年5月4日(含)以后出生;面向社会招聘岗位年龄在35岁以下,即1987年5月4日(含)以后出生。 5.学历:①报考高校毕业生类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岗位考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②报考面向社会类招聘岗位考生,小学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学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6.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岗位需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初中教师岗位需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高中教师岗位需具备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的教师资格证学科需与所报考的学科相符,其中报考小学科学岗位教师资格证学科可放宽为物理、化学、生物或地理;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任意小学教师岗位;小学数学教师兼财务岗位需同时具备小学及以上数学教师资格证和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7.普通话证:普通话达到相应学科要求(语文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8.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9. 专业要求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岗位表》。 五、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因违反师德师风、职业道德被查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人员。 4.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湘潭经开区范围内现有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 六、招聘程序及有关事项说明 【重要提示】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在湘潭经开区官网(网址:http://xtjkq.xiangtan.gov.cn/)公布。招聘公告同时发布在湘潭人事考试网站(网址: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湘潭经开区官网上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及信息的,后果自负。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及缴费→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网上报名及缴费 1.报名时间: 2023年5月4日9:00-5月6日17:00。 2.报名网址: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网址:http://xtjkq.xiangtan.gov.cn/)首页报名系统入口报名。 3.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报考,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全面。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纳入信用管理范畴,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2)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本次招聘考试均不得使用电子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报名时需要上传以下各项资料原件的图片或扫描件: 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大小1MB以下);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③学历证和学位证(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上传学信网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④教师资格证(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提供在有效期内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缴费: 考生须在2023年5月6日17:00之前通过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100元,报名考生缴费时间与报名时间同步,缴费成功即报名成功。缴费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考务费不予退还。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通知公告。 2.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详见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通知公告)及时登陆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原件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是本次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每个环节必须提供的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经开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为2:1,降低开考比例后仍达不到2:1的,则将报名人数不足的岗位指标调剂至报名人数较多或学校需求量最大的岗位。报考岗位取消的,考生可申请改报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岗位或者申请退回考务费。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满分100分),“小学数学教师兼财务”岗位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财务相关专业知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5.笔试成绩查询见湘潭经开区官网通知公告。 (三)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集中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招聘计划数在2个及以上的岗位按照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招聘计划数只有1个的岗位按照与招聘计划数5:1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最后一名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一同进入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湘潭经开区官网《资格审查公告》。 3. 资格审查须提交从报名系统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以及以下资料和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②学历证和学位证(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交学信网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学位证原件进行查验);③教师资格证(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提供在有效期内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原件进行查验);④普通话证;⑤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2,面向高校毕业生类考生须提供);⑥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4.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 5.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从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属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为面试人员。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教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按试教占70%、专业技能测试占30%合成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没有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入围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具体要求见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相关通知公告。 (五)成绩合成、排名 1.成绩合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专业知识成绩进行排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顺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六)体检 1.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见体检通知。 3.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八)拟聘用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经开区官网(网址:http://xtjkq.xiangtan.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 由湘潭经开区教育文卫局统筹分配确定用人单位,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由用人单位与之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在湘潭经开区最低服务年限五年。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根据聘用合同相关条款,予以解聘。 在编教师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不在非指定网站和公众号发布任何与考试相关信息。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符合报考条件且确有个人意愿的考生方可报名参考。对录用后放弃的人员,录入湘潭经开区考试诚信库,3年内不得报考湘潭经开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选调)考试。 3.发现应聘人员、有关单位、有关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湘潭经开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及举报电话(工作日上班时间8:00-12:00;14:30-17:30): 咨询电话:湘潭经开区教育文卫局 0731-52379377 监督电话:湘潭经开区党群工作局 0731-52379500 举报电话: 湘潭经开区教育文卫局纪委0731-52379359 附件: 1.湘潭经开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2023年湘潭经开区公开招聘教师(面向高校毕业生类)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docx 3.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湘潭经开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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