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22年8月18日-8月20日 面试形式:微型课 根据中央、省、市、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郴州市相关政策,经永兴县委、县政府同意,2022年永兴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中教师2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计划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高中教师2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022年永兴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 (三)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1)本科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1年8月 10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名称(全称)填写。报考专业参考《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县教育局认定。 (4)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教师资格证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现役军人; 7.截至公告发布之日,仍在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永兴县在编工作人员,永兴县在岗特岗教师及“三支一扶”人员; 8.《2022年永兴县第一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和《2022年永兴县面向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拟聘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永兴县教育局八楼会议室。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需打印填写好的《2022年永兴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并在“诚信考试承诺栏”签名处手写本人姓名,资格审查现场递交确认。 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下载《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2.报名时间。2022年8月18日至8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3.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咨询永兴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35—5522041)。 4.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证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永兴县教育局人事股。 (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则报名成功。 2.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①填写《2022年永兴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②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同时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查询打印的教师资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资格审查时还未取得相关证件,须由考生提供发证机构的有效证明和佐证材料,所有证件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③非2022届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注意验证码时效,过期无效);④有正式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4张(背面标注报考岗位及姓名);⑥2022年永兴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中教师面试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所有需复印件的资料必须同时提供原件审查。 4.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未按规定要求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信息不实的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②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无法开考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只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报考的招聘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③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在2022年8月22日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本次考试。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在8月23日上午8:30至17:3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放弃本次考试,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其他岗位的视同放弃本次报名。8月24日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 5.领取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后,面试前一天到县教育局领取《面试准考证》(此证须留存至考察工作结束后)。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布。 3.面试形式。采用上微型课形式,备课时间20分钟,面试(上课)时间10分钟。 4.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为招聘学段学科现行教材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即为考生面试成绩。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以及未参加面试的不予聘用。 7.面试排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如果最后一名入围体检的考生成绩并列,则按面试总分高低(本考场所有评委的实际分数相加)排序;面试总分如仍然相同的,则取所有评委评分中最低分数排序,分数高的入围;如仍然相同,则取所有评委评分中次低分数排序,分数高的入围,依此类推。面试成绩及排名适时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 ①体检时间: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②体检工作由永兴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如前述体检内容中没有艾 滋 病 项目检查内容,则增加艾 滋 病检查内容。 4.体检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向体检医院、吸毒史检测机构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名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工作由永兴县教育局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六)公示 根据考察结论,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引进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监督电话。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党组召开会议进行研究,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之日起算。被聘用人员在城区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农村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服务期限未满人员不予批准报考其他单位。 根据中共郴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郴州市千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郴人才办发〔2022〕1号)文件精神,被聘用人员为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的享受永兴县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均不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永兴县教育局人事股。 (二)报考人员参加面试、体检和选岗时,必须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及面试准考证原件;现场不能出具上述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报考人员要按指定时间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各环节,不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须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2022年永兴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告》,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五)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形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可递补一次,拟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报考人员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委县监委驻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和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派出监督员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县纪委县监委驻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0735-5522186。 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0735-12380-6。 六、招聘考试服务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 县教育局人事股:0735-5522041。 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5-5535953。 七、疫情防控要求 报考人员根据永兴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在公开招聘教师的各环节,请报考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履行防疫义务,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因考生自身原因受以上疫情防控措施影响不能如期进入指定地点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本公告中招聘程序由永兴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公告为准,具体事项由永兴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兴县教育局
2022年8月10日
相关附件: 附件2:2022年永兴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1:2022年永兴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3:2022年永兴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中教师面试疫情防控承诺书.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