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教师考试学习交流群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上级同意,湘西自治州幼儿园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教师29名,保育员17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州教育和体育局成立湘西自治州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科,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事宜。湘西自治州纪委监委驻州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二、招聘原则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三、招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及其他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至2002年7月31日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招聘岗位表(附件1)为准。 6.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的教师岗位,可不受教师资格证条件限制。若被聘用,应按规定在约定的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及2018、2019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招聘: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2020年湘西自治州幼儿园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表》(附件1)五、招聘程序(一)发布信息招聘信息通过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二)报名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2日至14日9:00-17:00。2.报名地点:湘西自治州幼儿园文艺路园(吉首市文艺路6号)。 3.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提交如实填写的《湘西自治州幼儿园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保育员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和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2020年应届毕业生暂未领取到学历证的,可凭《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准许毕业的证明报名。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专业填写。专业认定参照《2020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笔试前资格复审、面试前资格复审、体检前资格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四)笔试1.幼儿教师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报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商议后,确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招聘计划。实际参考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笔试成绩要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个程序。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2.笔试时间及地点。8月17日,幼儿教师岗位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未按要求参加笔试者视为自行放弃。8月16日,考生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州幼儿园文艺路园领取准考证。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网站上公布。 (五)面试面试总分100分。1.幼儿教师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确定为面试对象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同时进入面试程序。 保育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直接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8月21日在湘西自治州幼儿园文艺路园进行。 3.幼儿教师岗位的面试为微型课和专业素质展示,时间12分钟(微型课8分钟,专业素质展示4分钟),微型课占70%,专业素质展示占30%。备课20分钟。 4.保育员岗位面试方式为实操测试,时间8分钟,准备10分钟。 5.考生的考试成绩及入围体检名单在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公布。 (六)体检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形成综合成绩。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又相同,则进行第二次面试,第二次面试成绩优胜者列为体检对象)。保育员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第二次面试,第二次面试成绩优胜者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 六、聘用体检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湘西自治州幼儿园将拟聘人员名单报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审批,经批准后由双方签订3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时间计入聘用期内,若试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七、工资待遇幼儿园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享受带薪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周末双休。八、注意事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九、本方案由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43—8755799监督电话:0743—8222797(州教体局组织人事科) 0743—8225413(州纪委州监委驻州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2020年湘西自治州幼儿园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表2.湘西自治州幼儿园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 3.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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