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介绍 学院创建于1956年,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全国交通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江西省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联合培养应用技术型本科人才试点院校、江西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项目拟立项单位。是全国优秀公路科普教育基地、全国邮政行业人才培养基地、国家级职业院校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先后荣获“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高职院校创新创业示范校50强”。 学院现有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12700余人,其中男生9900余人,女生2800余人,教职工670余人。拥有省级以上优秀教学团队4个,省部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和教学名师43人。开设道路桥梁、汽车运用、物流管理、轨道交通等31个专业。建成国家级重点专业6个、省部级骨干专业10个。现有省级以上精品课程和精品资源共享课54门。建有省部级专业技术创新中心6个,校内外各类实践基地477个。 二、岗位信息 见附件 备注: 1、国(境)外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以上岗位条件中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3、本次招聘一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应届毕业生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5、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 2、报名办法 报名(或单位)网址:http://rs.jxjtxy.edu.cn:8080 咨询电话:079183802602 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东大街644支路395号 邮编:330013 3、报名要求:请进入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信息,后续所有通知公告都将由此网站向各位应聘者反馈,请及时登入查看。 4、请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要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核、资格审查 1、考试方式: (1)招聘岗位分为教师岗和非教师岗,序号1到序号30为教师岗,序号31到序号53为非教师岗。教师岗中,序号1到序号24的岗位采用“试讲+面试”的考核方式,序号25到序号30的岗位采取“实操+面试”的考核方式,其中试讲(实操)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非教师岗均采取“笔试+面试”的考核方式,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2、考核要求: (1)教师岗的应聘者都需参加试讲(实操),试讲(实操)范围主要为本专业的基本知识和岗位所需要的相关知识技能; (2)非教师岗的应聘者都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各岗位的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等;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情境应变、言语表达、人际关系处理和计划组织协调等能力; (4)应聘者笔试或试讲(实操)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聘用。若某个岗位考生成绩均低于60分,则取消该岗位本次的招聘; (5)按照应聘者笔试或试讲(实操)成绩不得低于60分、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原则,确定参加下一考核环节人员;若笔试或试讲(实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低于1:3,按照笔试或试讲(实操)成绩不得低于60分的原则,直接进入面试,末位成绩相同时则一并进入面试。 3、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初审结果及相关公告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请及时查看,不作另行通知; (2)通过初审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本硕毕业证学位证、本硕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本硕成绩单等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党组织关系证明材料等到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的各个环节,发现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要求或弄虚作假,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体检、考察、公示 1、根据考生笔试(试讲)和面试的总成绩进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健康检查的人选。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应聘人员的体检在我校指定的地点进行,检查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赣教发〔2010〕09号)执行,要求身心健康。 3、学校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 4、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公示有异议并经查实者,不予聘用。 5、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考生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可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其他情况一律不递补。 六、聘用、待遇 1、聘用: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待遇: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列入单位事业编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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