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教师考试学习交流群 为进一步充实和改善我县教师队伍结构,经县委、县政府同意,蓝山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在编教师20名,调入我县教育系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职位要求本次选调计划20名,具体职位及要求见《蓝山县2020年公开选调在编教师职位表及要求》(附件1)。二、资格条件选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教师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基本能力; 4.具有符合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具体条件见《蓝山县2020年公开选调在编教师职位表及要求》(附件1)。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1.近两年内,病假累计超过三个月(或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2.招聘录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国家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一)发布选调公告。选调公告在蓝山县政府网、蓝山教育网、蓝山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二)报名。符合选调条件的对象,须在报名时向蓝山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交下列材料:《蓝山县2020年公开选调在编教师报名表》(附件2,在上述网站下载并打印)、在职在编证明、个人调动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5年以来的工作业绩原件,2015年来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县区教育局公章)。 (三)确定拟开考岗位。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共同确定拟开考岗位。 (四)选调方式。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18日,选调采取试教考核或直接考察两种方式进行。一般的教师采取试教考核的方式进行,试教满分100分,试教时间、地点由教育局另行通知,试教不设开考比例,试教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核满分20分,通过考核2015年以来的工作业绩计分,详见下表(以报名时提供的证书原件及其他材料为准,过期不补。): 名师、名校长、特级教师、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或者紧缺学科教师,报请县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直接考察。 (五)确定拟体检人员。根据拟选调教师数(总选调数减去直接进入考察程序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报请县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等额确定拟体检人选(试教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如出现末位入围人员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下列条件顺序排位:现任教学段高的优先(教师资格须符合要求);职称高的优先;任职资格时间早的优先;第一学历高的优先;学历高的优先;考核分数高的优先。如果上述条件全部相同,报县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选调教师个人负担。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符合复检条件的按上述标准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教师取消选调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选调教师放弃造成的空缺,依次递补,且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考察。由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教育局三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资格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在编在职公办教师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进行审查,对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八)公示。经县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公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调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人社局确定聘用名单,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选调人员管理、工作待遇及安排(一)编制管理选调的教师为蓝山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二)工作安排符合条件调入蓝山县教育系统的教师,根据原所在学校类型对应安排在县城或农村缺编学校任教。名师、名校长、特级教师、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党政)部门表彰奖励,可直接安排到县城学校任教。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五、纪律与监督(一)本次教师选调工作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各项规定,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对招聘中出现违纪违规的现象,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二)监督、咨询电话 监督: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46-2226696 咨询: 蓝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46-2225892 蓝山县教育局人事股 0746-2211686 附件:1、蓝山县2020年公开选调在编教师职位表及要求2、蓝山县2020年公开选调在编教师报名表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本
蓝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蓝山县教育局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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