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永州市2020年市直企业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要求,新建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引进了部分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根据学校教学需要,经中共永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再补充引进部分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一、引进范围和对象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特别紧缺专业的,可放宽到“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至少有一项符合)或世界排名前100名的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见附件3、4、5)。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 二、引进计划和数量 共13个岗位,详见《2020年新建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见附件1)。 三、报名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备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年龄等相关条件;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已纳入我市编制管理的(含驻永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已与市内国有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 6.在我市相关企业事业单位辞职、辞退未满两年的; 7.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引进程序和方法 本次人才引进,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0年1月4日至1月10日。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只能申报一个职位。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永州市人事考试院网上报名系统(https://yzs-zk.bftrs.com/)进行报名,或于1月11日到资格审查现场报名,应聘者必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对所填写信息负责。 2.资格审查。应聘者须提前下载并填写提供《永州市2020年市直企业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于1月11日至新建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公楼305室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以及引进职位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生证;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引进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资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即取消录用资格。专业审查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二)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到面试点进行现场面试,确定入围考察人员名单。面试的方式为试教,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面试时间:1月12日 面试地点:新建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永州市零陵区日升路与芝山北路交汇处北) 应聘者面试结束后,可享受交通补贴(现学习或工作在面试点所在市的100元/人、市外省内的300元/人、省外的600元/人)。面试合格入围考察的签订意向协议书。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三)考察和体检。根据岗位需求计划数按面试成绩高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分高低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进入考察的人选面试成绩均需在75分以上。现场面试确定的考察人选少于岗位计划数的,在考察合格后直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对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排名相应递补一次。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考察工作由引进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四)公示聘用。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才,在市内主流新闻媒体或组织人社部门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对应届毕业生,可先签定三方协议,待考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等岗位规定的资格证书后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在签订聘用合同前,任何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引进或招聘条件的或其他不适合引进的情形的,均可取消引进聘用资格。 五、优惠政策 根据《永州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永委人才〔2017〕1号)和《永州市引进人才考核评价细则(试行)》(永人才办〔2019〕1号)规定,永州市2020年市直企业事业单位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工资待遇。引进人才工资待遇可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协商确定,两年内可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管理。 2.生活补贴。引进的人才除享受正常的工资福利外,还享受市财政给予的生活补贴,标准为: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的正高级职称的人才,每人每月4000元;引进的其他人才每人每月2000元。发放期限为3年。 3.岗位聘用。对引进到我市工作的人才可特设岗位,首次聘用的,不受用人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保留其原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待遇,任职资格连续计算。符合条件的,不受工作时间长短的限制,可优先推荐申报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4.科研支持。对引进的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永创新创业发展的,经评审后由市财政给予5-10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引进人才在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省科学技术奖和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优先推荐、优先支持。 5.住房保障。按照“分层次、保无房”的原则,为我市引进人才提供多渠道的住房保障。对引进人才,由用人单位提供5年免费的临时性住房,待引进人才在永州购房后由用人单位收回。引进人才在永州市购买首套商品房,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的正高级职称的人才,由市财政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其他引进人才,由市财政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 6.个税优惠。对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科研经费、发放的各类奖金,其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回。 7.公共保障。引进人才愿意来我市落户的,优先安排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引进人才配偶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愿意来我市工作的,可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引进人才未成年子女转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就读的,根据本人意愿,可就近安排就读。引进人才因原单位不同意调出造成辞职、辞退的,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组织、人社部门承认其原有身份、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给予重新建档,并连续计算工龄。 8.优化服务。对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其人事关系转入、户口迁移、子女入学、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 9.其他政策。引进人才连续2年考核评定等次为优秀的,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优先晋升职务职称或调任公务员,并可再享受连续2年2000元/月的生活补贴。
附件: 永州市教育局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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